司法 不 应 为 舆情 所 左右 （ 法 评 ）     
　 　 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 周 强 日前 在 全国 法院 新闻 宣传 工作 会议 上 说 ， 人民法院 要 在 密切 关注 司法 舆情 动向 的 基础 上 ， 正确 分析 ， 宽容 对待 ， 既 不 能 对 舆情 无动于衷 ， 也 不 能 为 舆情 所 左右 ， 影响 对 案件 的 依法 独立 公正 审判 。 
　 　 “ 不 能 为 舆情 所 左右 ” ， 这 充分 体现 了 人民法院 依法 独立 公正 审判 的 坚定 决心 。 近年来 ， 全国 各级 人民法院 每年 都 要 审理 执行 案件 1200 多 万 件 。 每个 案件 均 会 涉及 不同 利益 人群 ， 他们 对 法院 工作 和 法官 言行 举止 有着 不同 的 评价 。 其中 ， 一些 公众 对 司法 的 评价 ， 往往 并 不 是 源于 对 司法 工作 的 全面 了解 ， 而是 对 个案 处理 结果 的 观察 和 感受 ， 难免 有 失 偏颇 ， 缺乏 理性 。 同时 ， 少数 媒体 对 一些 热点 案件 进行 炒作 ， 甚至 还 没 等 司法 机关 启动 复查 机制 ， 舆论 就 急不可待 地 “ 愤怒 ” 了 。 事实 证明 ， 舆论 在 缺乏 制约 机制 或 正确 引导 的 情况 下 ， 对 案件 的 报道 很 可能 带有 主观 臆断 ， 进而 容易 引起 公众 非理性 的 、 极端 化 的 情绪 表达 。 在 这种 舆论 压力 之下 ， 司法 机关 的 独立 审判权 、 检察 权 焉 能 不 受到 影响 ？ 
　 　 公众 舆论 是 氛围 ， 道德 准则 是 底线 。 人民 法院 依靠 公众 共同 形成 的 公共 准则 ― ― 法律 来 解决 纠纷 ， 追求 法律 上 的 公正 ； 而 正确 的 舆论 则 是 通过 激发 公众 内心 的 价值 标准 ― ― 道德 来 评判 是非 ， 以 追求 道德 上 的 公正 。 司法 与 舆论 的 关系 是 辩证 统一 的 。 “ 若 是 没有 公众 舆论 的 支持 ， 法律 是 丝毫 没有 力量 的 。 ” 从 准确 把握 人民 群众 对 司法 工作 知情 权 、 监督权 、 参与 权 、 表达 权 需求 的 这个 角度 出发 ， 引导 主流 舆论 和 弘扬 司法 核心 价值观 ， 必须 找 准 舆论 引导 的 结合点 ， “ 把 体现 党 的 主张 与 反映 人民 心声 统一 起来 ， 把 坚持 正确 导向 与 通达 社情民意 统一 起来 ， 把 正面 宣传 为主 与 加强 和 改进 舆论 监督 统一 起来 ” ， 积极 “ 给 力 ” 于 “ 人民 群众 对 人民 司法 事业 发展 状况 和 美好 前景 的 理解 和 认同 ” ， 最 大 限度 地 凝聚 社会 共识 。 
　 　 舆论 是 一 把 “ 双刃剑 ” ， 不当 的 舆论 会 伤害 司法 公正 及 司法 公信力 。 所以 ， 很多 国家 和 地区 都 对 媒体 报道 司法 案件 的 行为 进行 了 适当 的 限制 。 在 香港 ， 对于 未决 刑事 案件 ， 媒体 只能 做 动态 性 报道 ， 不得 评论 ； 在 法院 宣判 后 和 上诉 之前 ， 媒体 可以 评论 ； 所有 诉讼 程序 终结 后 ， 允许 媒体 评论 ， 但 不得 对 司法 机关 和 法官 进行 人身 攻击 ， 否则 ， 可能 会 受到 “ 藐视 法庭 罪 ” 的 刑事 检 控 。 在 我国 ， 《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 人民 法院 接受 新闻 媒体 舆论 监督 的 若干 规定 》 明确 规定 ， 人民法院 不但 应 主动 接受 新闻 媒体 的 舆论 监督 ， 还 应当 建立 与 新闻 媒体 及其 主管 部门 固定 的 沟通 联络 机制 ， 定期 或 不 定期 地 举办 座谈会 或 研讨会 ， 交流 意见 ， 沟通 信息 。 同时 ， 新闻 媒体 和 记者 行使 舆论 监督 权 也 必须 立足 于 法 治 。
